在公共管理活动中,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第三方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或要求管理相对方提供有一定资质的服务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直接委托方时,通常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既可自行委托,也可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委托。企事业单位可采取内部组建专门团队自行承担、或委托从事分析评议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的方式,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机制,将分析评议纳入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人才管理、研发创新、资产经营与管理等相关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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